2024年浙江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解析,确保6625人公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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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旨在确保6625人公平入学,通过科学统筹招生资源、严格规范招生范围、规范特色特长招生工作、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严格规范招生方式和严明招生工作纪律等措施,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编制招生计划

2024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安排计划招生6625人,根据学龄人口变化、高中段教育普及目标和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等因素科学编制。科学编制招生计划确保了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避免了资源浪费,同时也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了公平的入学机会。

2024年浙江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解析,确保6625人公平入学

招生计划调整

各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招生计划。严格的招生计划管理有助于防止学校违规招生,确保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属地招生

市本级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即在市本级范围内(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招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属地招生政策有助于平衡各区域的教育资源,防止因跨区域招生导致的教育不公。

跨区域招生申请

民办普通高中在市本级生源不足的,可向市教育局提交申请,由市教育局进行统筹后,可以安排市域内跨区域招生计划。这一政策为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提供了灵活性,同时确保了招生范围的规范性。

特色特长招生比例

普通高中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培养能力申请特色特长招生,招生数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20%以内,其中特长生数量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

特色特长招生为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提供了升学机会,同时控制了招生比例,确保了公平性。

统一招生管理

市本级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全部纳入统一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可以放宽至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下15分以内。统一管理有助于规范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过程的透明和公平。

收费政策

所有招生学校必须按物价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另行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或接受实物捐赠。明确的收费政策有助于防止学校通过不正当手段收费,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网络招生平台

嘉兴市本级所有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录取工作均在“嘉兴市高中招生系统”网络平台统一实施,禁止任何形式的线下招生、提前招生、自主招生。网络平台统一招生有助于提高招生过程的透明度和效率,防止违规招生行为。

学籍管理

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管理要求,规范高中新生的学籍管理,及时准确地为每一位新生办理好学籍迁移,做到人籍一致。规范的学籍管理有助于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准确无误,防止学籍管理混乱。

阳光招生

健全分级负责和信息公开制度,各普通高中要将本校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结果、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在公示栏或校园网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阳光招生制度有助于增加招生过程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违规行为处理

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十个严禁”要求,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违规招生行为。严格查处违规行为有助于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招生进行不正当操作。

2024年浙江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过科学统筹招生资源、严格规范招生范围、规范特色特长招生工作、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严格规范招生方式和严明招生工作纪律等措施,确保了6625人公平入学。这些措施不仅保障了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还增加了招生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为学生提供了公平的教育机会。

2024年浙江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科学统筹招生资源

招生计划:2024年市本级普通高安排计划招生6625人。

严格执行:各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任何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更改招生计划。

2. 严格规范招生范围

属地招生:市本级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即在市本级范围内(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招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特殊情况:民办普通高中在市本级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向市教育局提交申请,经统筹后可以安排市域内跨区域招生计划。

3. 做好名额分配招生工作

分配比例:嘉兴市第一中学、嘉兴市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数的60%确定;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数的50%确定。

4. 规范特色特长招生工作

招生比例:普通高中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培养能力申请特色特长招生,招生数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20%以内(其中特长生数量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

试点学校:“分类办学”市级试点学校的特色特长招生数原则上至多可占招生计划数的25%。

5. 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统一招生:市本级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全部纳入统一招生。

降分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可以放宽至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下15分(含)以内,降分录取的学生享受与当地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学生相同的收费政策和待遇。

6. 严格规范招生方式

网络平台:嘉兴市本级所有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录取工作均在“嘉兴市高中招生系统”网络平台统一实施,禁止任何形式的线下招生、提前招生、自主招生。

学籍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管理要求,规范高中新生的学籍管理,做到人籍一致。

7. 严明招生工作纪律

加强领导: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中考领导小组,加强对中考和高中招生有关环节的领导及组织协调。

阳光招生:健全分级负责和信息公开制度,各普通高中要将本校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结果、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严肃违规行为处理: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十个严禁”要求,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违规招生行为。

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分为三个批次,具体如下:

1. 提前批:

名额分配招生:包括嘉兴市第一中学、嘉兴市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5所学校的名额分配招生。

各类特色特长招生:包括各校的强基计划、体育艺术特长、特色课程班等。

2. 第一批:

嘉兴市第一中学、嘉兴市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嘉兴市第三中学培优班、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培优班、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培优班、嘉兴一实学校培优班、嘉兴外国语学校培优班、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培优班、嘉兴市二十一世纪外国语学校培优班。

3. 第二批:

嘉兴市第三中学、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嘉兴一实学校、嘉兴外国语学校、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嘉兴市二十一世纪外国语学校。

2024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在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招生计划增加:

2024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625人,比去年增加656人。

2. 招生范围规范:

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即在市本级范围内(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招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在市本级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向市教育局申请跨区域招生计划。

3. 名额分配招生:

嘉兴市第一中学、嘉兴市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数的60%确定,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按50%确定。

4. 特色特长招生:

特色特长招生数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20%以内,特长生数量原则上控制在5%以内。市级试点学校的特色特长招生数可占招生计划数的25%。

5.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全部纳入统一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可放宽至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下15分以内,违规招生将清退并问责。

6. 招生方式统一:

所有招生工作在“嘉兴市高中招生系统”网络平台实施,禁止线下、提前、自主招生,不在平台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7. 志愿填报和录取规则:

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和“遵循志愿”的原则,考生位次根据中考总分确定。

8. 招生纪律:

加强领导,实施“阳光招生”,严肃违规行为处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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